卫生部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7年增补品种)的通知

(1997年3月28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现批准强制性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7年增补品种),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7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1996
  (1997年增补品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1995年、1996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
  本标准为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2493-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 14880-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新增品种
  新增品种见表1。
  表1 新增品种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4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见表2。
  表2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完)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食品用香料名单
  A1 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品种共256种,见表1。
  表1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表1(完)